申请代理

北京联佳讯VOIP代理协议

 

甲方:北京联佳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达成此代理合作协议,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1. 乙方成为甲方代理商的基本条件
乙方承诺其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乙方已了解长途电话分流的相关业务,具备提供相关服务的知识和技能,在签署本协议时已熟悉甲方的代理商制度、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

2. 甲方权利义务
2.1甲方授权乙方有限代理长途分流业务的市场拓展,有效期为_____年__月__日----_____年__月__日 。
2.2甲方可在有效期内向乙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但是不直接面向乙方的客户。
2.3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并在网站上及时公布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乙方变更后的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信息。更新后的各种信息自公布于甲方网站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之时起生效,非特殊情况上述变更甲方均不另行通知乙方。
2.4甲方应对乙方的用户和密码保密。
2.5对于乙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乙方与客户自行解决,甲方不介入乙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2.6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乙方营业量达不到甲方规定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7所有用户号码资源及其资料的所有权归甲方。

3.乙方的权利义务
3.1 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向客户提供长途电话分流业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乙双方的利益及声誉。
3.2乙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甲方带来任何损害,乙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3 乙方在洽谈业务中,与客户出现重大争议、分歧或僵局,应在8小时内向甲方提供详情并与甲方磋商。
3.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
3.4.1除甲方指定的代理业务外,不得自命为甲方在国内任何区域发展代理或全权代理。
3.4.2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允诺各种事宜,不得以甲方的信用做担保,不得代表甲方作出任何保证以致使甲方承担任何责任。
3.5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乙方承诺不向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与法律责任。
3.6乙方有义务严格保密并妥善管理自己发展的用户和密码,因乙方保密不善致使用户和密码泄露或由于第三方盗用而进行各种操作或因乙方授权他人管理而在终止授权时未及时收回管理权及更改密码,而造成乙方客户流失或发生其他损失或纠纷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3.7乙方承诺自签约之日起第一个月实现人民币 万元以上业务量,第二个月实现人民币 万以上话务量,第三个月实现人民币 万元以上的业务量,此后每月稳定在人民币 万元以上的业务量,如有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规定业务量,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业务量以甲方到帐金额且未造成退款为准。
3.8乙方不论以何种形式从甲方处获取的信息资料,皆属秘密,不得泄露,否则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9委托业务内容及委托业务拓展区域
3.9.1 委托业务内容:有限代理甲方长途电话分流相关业务。
3.10 委托业务拓展区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11本协议的甲方与乙方不因委托代理成合股关系,亦不因此获得本协议指定范围外的代理权。

4. 违约责任
4.1 乙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4.2除经甲方认可并授予信用额度外,甲方不接受乙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乙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即视为违约,甲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并有权停止乙方的使用权和代理权,直至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5.免责条件
5.1 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而影响甲乙双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6. 付款/结算方式
6.1本次取得______________代理一次性交付押金人民币_____万元,可用于购卡或充值,或购买相关终端产品.非因合法性问题造成的业务中止不能退款。但可用于充值,购卡或其它相关产品直至用完。
6.2 及时向甲方结算所产生的通话费用。通话费按预付的形式交纳.
6.3话机政策,开户费: 个人用户30元/号,甲方占20元;
企业用户50元/号,甲方占30元。
月租费:个人用户5元;企业用户10元。甲方分割50%;乙方分割50%
话费卡最高折扣为 折,
6.4双方约定业务量为:月业务量为_____万元

7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可以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7.3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7.4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5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7.6当合同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将持有与甲方业务有关的票据、备忘录、记录稿件或其他文件交还给甲方。甲方将乙方所交押金转为话费给乙方自用。
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乙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7.7. 本代理协议为期一年,自签约日起计。一年内营业量达不到委托方要求,委托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8.合同附件:
8.1甲乙双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2乙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护照复印件.

9法律适用
本协议根据签字时中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制订。然而,在协议生效后,由于中国颁布了新的法律、法令、条例,或对原有的法律、法令和条例进行了修改,致使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的经济利益发生重大的变化,应及时协商,并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作必要的修正和调整,以维护甲方和乙方在协议中的正常的经济权益。

10 争议的解决
10·1 在执行本协议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委托人和代理人友好协商解决。
10·2 若协商不能解决,由中国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仲裁程序仲裁,仲裁地为河北省保定市.
10·3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方和乙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

11. 附则

11.1 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11.2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1.3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11.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签署。自签约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如果乙方款项未到甲方指定帐户的,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 方:______________乙 方: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盖 章:  盖 章: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Email: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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